| 私屠加工病死猪 自家食用也不行 |
|
|
|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 |
价值千元的猪因病死亡,主人家竟舍不得丢弃,准备加工腌制后全家慢慢享用,被工商部门及时制止,并焚烧掩埋。 2008年7月30日,江夏工商五里界所接到举报,有人私自屠宰病死猪。工商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发现有人正在用大锅烧水,旁边一台三轮车上有头乌红发紫,表面有不规则出血点的死猪,猪重约60余公斤,市价1千余元。执法人员上前询问,王某称是自家食用,不关他人的事,执法人员认为这是关乎市民身体健康的大事,立即阻止了王某加工死猪,并请来兽医站的兽医进行检查。 经检查,这头死猪是因败血症死亡,食用后对人体健康有害。经过执法人员说服教育后,将死猪作了焚烧深埋无公害处理。 |
来源:江夏红盾信息网 2008-08-12 |
| 附件1: E:\新闻稿件\图片\123.jpg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