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工商局关于全市工商机关不再审批注册新网吧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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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市局机关各部门: 今年上半年,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十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以下简称《通知》),武汉市十四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文政发〔2007〕20号)。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现将全市工商系统不再注册审批新网吧的规定明确如下: 一、《通知》对严格控制网吧总量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目前网吧市场的供求状况和监管实际,2007年全国网吧总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审批新的网吧。对违反规定新批网吧的,由监察机关或任免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本通知发布之日前按照《条例》第11条规定已取得同意筹建批准文件的网吧,须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筹建工作,逾期不得向其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为准确理解《通知》精神,我局同市文化局沟通后达成共识。市文化局接到《通知》后,已停止办理“筹建意见书”,接到《通知》前,市文化局已向全市审批发放“筹建意见书”20户,6月30日前除了对其20户中筹建合格户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外,7月1日起已不再颁发《网络文化许可证》。 二、全市各级工商登记部门2007年6月30日前除了对持有2007年6月30日前颁发的《网络文化许可证》的企业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外,一律不得再登记注册新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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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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