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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消委对30个批次的乙醇汽油、轻柴油比较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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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用成品油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30个批次的乙醇汽油、轻柴油比较试验

        众所周知,目前家用轿车大量进入千家万户,车用成品油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汽车发动机的使用寿命以及人身安全,为此,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于2007年6月分别购买了武汉中心城区及江夏、东西湖等地21个加油站点30个批次的车用乙醇汽油及轻柴油样品,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了比较试验。
        ■试验依据
    本次比较试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车用乙醇汽油(GB18351-2004)》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轻柴油(GB252-2000)》为依据,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
        ■试验项目
    车用乙醇汽油:7项(辛焕值、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水分、机械杂质、芳烃)。
    轻柴油:7项(馏程、闪点、凝点、冷滤点、色度、机械杂质、水分)。
        ■ 比较试验的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测车用乙醇汽油20个批次,其中,国有(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8个、社会加油站12个。经检验,车用乙醇汽油达标有14个批次,达标率为70%;不达标有6个批次(分别为国有加油站1批次、社会加油站5批次)。
    轻柴油10个批次,其中(国有加油站4个,社会加油站6个)。经检验,轻柴油达标4个批次,不达标6个批次(国有加油站1批次,社会加油站5批次),达标率为40%。
        ■ 检验结果分析
        1、社会加油站车用乙醇汽油达标率低
        本次检测车用乙醇汽油6个批次不达标,主要不达标项目为辛焕值(1批次)、乙醇含量(5批次),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2批次)。其中由于乙醇含量一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占总不达标批次的83%,国标要求车用乙配汽油中乙醇含量为8%~12%,抽查该项目不达标的产品中有1个批次未检出乙醇,3个批次乙醇含量低于0.5%,最高的添加量为7.1%。其原因:一是同样体积的变性燃料乙醇成本高于普通汽油,由于乙醇汽油不稳定,市场销售的乙醇汽油均由加油站按照标准规定的比例将变性乙醇加汽油中调配而成。为节省成本,增加利润,有些加油站违反国家规定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汽油组合油。
        二是部分销售者基于使用习惯或费用等原因要求使用未添加变性乙醇的汽油,部分加油站为迎合市场需求而销售汽油组合油。这些不含乙醇的汽油产品虽然在其它项目达标,不影响使用,但其违反了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不利于汽油行业的长期稳定 发展。
        三是一些加油站自查分析认为,乙醇汽油不能长时间存放,由于销售速度慢,长时间存放,从而导致乙醇与汽油分离或者挥发,出现了乙醇含量偏低,这是乙醇含量不达标的主要原因。
        另外还有2个批次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超标,引起含氧化合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者为增加汽油辛烷值,在汽油中人为添加甲醇、MTBE等含氧化合物造成的。甲醇对人体有毒,对发动机部件有腐蚀性;MTEB(甲基督丁基醚)则具有不易分解,对地下水有一定污染及具有少量气味,会导致驾驶者不舒服,引起恶心、眼睛疼、出现疱疹等缺点。国家标准规定不得添加除乙醇以外的其它含氧化合物。
        有1个产品辛烷值不合格,产品明示为E97号,实际测得辛焕值为95.7。引起辛烷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营者唯利是图,从不正常的进货渠道进油,而油品本身质量达不到要求或掺杂使假造成的。使用辛烷值不合格的汽油,会发生气缸过热、震动,发动机功率降低、汽油的单位消耗量增加等现象。严重时导致汽油机在某些工作状态下发出尖锐的金属敲击声,这会对发动机造成致命危害。
        2、社会加油站轻柴油质量差
        本次抽查有6批次轻柴油不合格,其中5批次为社会加油站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色度、闪点、冷滤点。有2批次闪点低于国标要求,闪点是衡量柴油着火危险性的指标,闪点越低,则发生着火的危险性越大。合格的0号柴油,国家标准要求的闪点为55℃(闭口),然而,只要向其混入一小部分低沸点烃,其沸点就会骤然下降。闪点(闭口)项目不合格,柴油极易在运输过程中起火,十分危险。有5批次色度不合格,国标要求色度应低于3.5,实测均在4.0以上。色度可以判断柴油的精制程度和稳定性,色度超标时,油品会因精炼程度不够而导致稳定性差、残碳含量高,易被氧化变质,降低了油品的质量,从而导致活塞积碳,使车辆打不着火,降低车辆使用寿命。有1批次冷滤点不合格,国标要求低于4.0℃,实测7.0℃。使用冷滤点不合格的轻柴油会造成过滤器堵塞,导致发动机不能正常工作,极易造成油路堵塞。
    (本次比较试验结果仅对购买样品负责)
        专家呼吁
        1、鉴于国家打破了原油资源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经营成品油的垄断格局,允许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中国石油市场将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据了解,截至2006年11月底,中国社会批发企业占国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总数的33.4%,社会加油站占国内加油站总数的56.3%。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成品油经营者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呼吁车用成品油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本着对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以“质量求生存,信誉谋发展”的原则为前提,加强行业自律,严把产品质量和进货渠道,共同营造车用成品油放心的消费环境。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2007年7月24日



    20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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