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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与反馈]消费者付费以何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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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气价格几天就变,其价格到底是以付费为准,还是以煤气送达为准。商家和消费者争执不休。
      煤气代灌点店店主张希水和客户陈志权来往多年,因陈志权住得处较偏,每次张希水收了陈的空罐和钱后,满灌煤气通常需十天半月才能顺道送到陈所住的村子。
      去年11月27日,张希水收了陈志权的空灌和108元钱(当时每灌煤气价格),08年元月13日,将满灌煤气送到了陈家,陈志权称目前煤气每灌93元,要求张退还其15元,两人争执不下,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昨日,工商人员调查了解,张希水帮陈志权在07年11月28日就换好了这罐煤气(当时单价108元),但在元月13日才送到陈家,两人已达成默认合同,依《合同法》规定,应以送到时的价格为准,张希水退还陈志权15元,表今后换煤气要及时送到客户家。(江夏分局 朱伟)



    来源:江夏红盾信息网  200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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